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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品房纠纷日渐增多消费者购房务需谨慎

1998-08-01 来源:光明日报 张小乐 刘琳 我有话说

据了解,1997年北京市消费者协会受理房屋建材方面的投诉达230多件,比1996年增长111%,而且今年仍呈快速上升之势,商品房投诉主要集中在以下8个方面:房屋质量差;商品房合同不规范;房屋面积“缺斤短两”;商品房销售有虚假广告;售后服务措施不落实、维修责任不明确;消费者迟迟拿不到产权证;住房装修市场不规范;物业管理费用不统一等。

面对上述住房消费的种种不规范现象,如何才能使消费者购置住房的风险降至最低程度,买到自己称心如意的住房?有关专家认为消费者在选房时应当注意如下几方面的问题:

价格。首先应尽可能地多参考比较不同房地产商的价格,从中选择相对低廉的。同时,掌握面积计算、分摊等知识;对于付款方式(是一次性付款还是分期付款)要加以区别注意,结合自己的经济状况进行选择。最后购房者还应搞清房价中是否包含税款或哪部分税款由自己承担。

质量。在确定住房的建筑质量和装修质量符合标准的前提下,考察住房的功能是否完善实用,结构与设备是否安全,卫生、日照、通风等条件是否满意。

地理位置。购房者所选择住宅的地点与工作单位距离不要太远,住宅周围的交通尽可能便利,至于小区的绿化环境和周边的文化氛围也是购房者应当考虑的。

物业管理。对于物业管理应当像考察住宅一样实地详察,不仅考察其物业管理的水平,对物业管理费也必须同商家讲清在先,因为一些发展商在售房时并没有明确物业管理费,待到消费者交完房款后再索要额外的费用,使购房者处于被动。

开发商。一般来讲,购房者最好选择具有一定实力和资金的房产开发商,看清房产开发商或中介代理公司是否具有规定的资格,手续是否完备,即房地产商必须出具土地使用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等五证以及《住宅质量保证书》和《住宅使用说明书》。此外,在买房的过程中,最好使用国家工商局和建设部推荐的“购房合同示范文本”,明确合同中房屋面积,交房期限以及延期交房的违约责任,对于产权不明的住宅不能购买。

最后还需指明一点,即购房者最好应当购买现房,因为现房的质量、朝向、面积、层次、环境和交付使用的时间都相对确定,容易兑现;而若购买期房则往往由于众多不确定因素而产生各种问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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